1.原则上规定专车专人使用,未经部门负责人批准,烟台仓储叉车不得开出厂门。
2.启动叉车前,先检查制动踏板是否处于锁定状态,控制杆是否处于中位。
3.叉车启动时,注意观察周围是否有其它车辆、行人或障碍物;转弯时看清反观镜及观察左右侧的情况,亮转向灯,慢行并鸣喇叭;倒车时应先看反观镜及回头观察情况,无障碍物方能行驶。
4.行车时,叉车工应拒绝他人上车,或进行其它与叉车作业无关的工作。
5.叉车需依照“右上左下”方向行驶,驾驶时必须集中精神,不可麻痹大意。在出入交叉口、门口或其它看不见的地方,请减速慢行,并鸣喇叭;在潮湿、光滑、凹凸不平的地面上行驶或转弯时,请减速;避免急转弯,或在不牢固的物体表面行驶;严禁超载行驶、高速行驶,以保证行车安全。
6.行驶时,车速应控制在5—10KM/H,货叉应距地面200-300mm,在行进中不允许升高或降低货物,上下斜坡时应慢速行驶,若下斜坡坡度较大的,叉车应后退行驶并控制好车速。
7.启动叉车时,应先进行预热,等预热指示灯灭了之后再启动,启动后,立即松开点火钥匙。再次启动应隔1分钟以上,若连续三次启动不成,应及时报告部门主管安排处理。发电机起动约20秒钟,平稳运行后,再开动叉车。
8.运输途中停车时,一定要先把货叉降低至离地面100-300mm距离并熄火后才能离开烟台叉车。